1、内浮盘采用正六边形放射结构,浮筒采用六边形结构镶嵌在主副梁之间, ,内浮顶的设计浮力应不小于其自重的2 倍与密封与罐壁间的摩擦力之和。在支撑状态和漂浮状态下,内浮盘上任何部位应能承受不小于2.2kN 的集中活载荷。浮力元件结构采用卷板焊接结构。
2、内浮顶的浮力元件应满足气密性要求。浮力元件本身及浮力元件与其他部分的连接结构应能承受上限进液时产生的汽液冲击。任何两个浮筒泄漏后,内浮顶应仍能漂浮在液面上且不产生附加危害。
3、内浮顶外周边缘板、浮顶支柱及浮顶上的所有开口接管,应至少高出液面150mm,浸入储液的深度不应小于100mm。
4、内浮顶上的所有金属件均应互相电气连通,并通过罐壁与罐外部接地件相连。静电导出线与固定盘相连时,不得少于2 组,且应均匀分布。选择导线应考虑强度、挠性、电阻、耐腐蚀性、连接的可靠性以及使用寿命。
5、 支柱、导向装置等穿过浮盘时,应加设可靠的密封通过装置。
6、内浮顶应设置固定浮盘支柱。当内浮盘处于下限支撑高度时,浮盘及其以下附件不得互相碰撞;当浮盘处于上限设计液位高度时,支柱不应与固定盘相碰撞。
7、支柱高度1.8m,支柱下端安装防护垫,保护罐底防腐层。防护垫用料不应污染储存介质。支柱不允许有对接焊缝。
8、 内浮顶外缘与罐壁的环形间隙处,应设置一次泡沫密封。密封装置应能补偿±100mm 环向间隙尺寸偏差,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 密封材料应满足耐温、耐磨、耐腐蚀、阻燃、抗渗透、抗老化等性能要求。 密封带的环向接头应粘结牢靠,无渗漏。其搭接宽度不应小于75mm。
9 、浮盘上应装设自动通气阀,其数量和流通面积应按收发油时的上限流量确定。当浮盘处于支撑状态时,通气阀应能自动开启;当浮盘处于漂浮状态时,通气阀应能自动关闭,并应密封良好。
10、自动通气阀阀盖的开启高度,应使阀盖和阀体之间的流通面积大于阀体通径提供的流通面积。用钢管制作的阀杆应两端盲死;或上端盲死,下端开设能排除积液的缺口。
11、内浮盘的所有部件含密封件工作寿命应不低于10年。
12、浮盘各零部件的规格、尺寸、厚度和型材规格以及构件之间的连接方式应符合相关要求,不得降低规格和改变连接方式。 4.13、浮筒的规格、焊接和试压
(1)浮筒的规格(直径、厚度) 浮筒直径为φ200 mm,浮管的椭圆度控制在1%外径,且不大于2.0mm。
(2)浮筒纵缝的焊接,应采用同材料焊丝,氩弧封底焊接,且为全焊透焊缝结构,焊缝应平滑,焊缝波浪高度差<0.5mm,咬内深度<0.15mm。 (3)、浮筒焊接完毕后应100%进行0.2 kPa气密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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